返回
我的
对乙酰氨基酚中毒 (别名:扑热息痛中毒 )
疾病首页 相关视频 相关文章 相关医院 相关医生
就医指南
挂号科室: 内科,消化内科,急诊科,中毒科
发病部位: 全身
多发人群: 误服过量,药物滥用
治疗方法: 洗胃,解毒,对症治疗
是否传染: 无传染性
是否遗传: 无遗传几率
相关症状:
相关疾病: 氯丙嗪类中毒,急性硫化氢中毒,四氯化碳中毒,亚硝酸盐中毒,乙胺嘧啶中毒
相关检查:
相关手术:
相关药品:
治疗费用:
展开
疾病简介 病因病理 病状体征 检查化验 鉴别诊断 并发症 治疗用药 预防保健
展开

如病人服药后发生过敏反应须立即停止用药;不得与其他含对乙酰氨基酚的药物同时服用;服药期间应避免饮用含酒精的饮料;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岁以下儿童及新生儿因肝、肾功能发育不全,应避免使用。

急救处理

对乙酰氨基酚中毒患者处理是否及时关系到其预后。如处置及时,病死率较低。相反,如处理延误,即使在中毒早期也易发生意外。处理措施包括:

1.洗胃,硫酸钠导泻。

2.有条件者测定血药浓度,以估计中毒程度。

3.尽早使用巯基供体 N-乙酰半胱氨酸(N-acetylcysteine)防治对乙酰氨基酚引起的肝损害有特效。该药可增加肝细胞内谷胱甘肽的储存,使谷胱甘肽与对乙酰氨基酚的活性代谢产物结合,阻止其与肝细胞的大分子共价结合。宜尽早使用,争取在服对乙酰氨基酚10小时内用药,超过该时间则用之无效。该药本身相对无肝毒性。因此,在下列情况下应果断用之:

(1)服醋氨酚4小时后血浆药物浓度逾200mg/L或12小时超过50mg/L。

(2)有充分证据表明患者服用对乙酰氨基酚过量。如患者曾长期饮酒,同时服过可诱导肝酶的药物,饥饿或缺乏蛋白质等,则更应及时应用N-乙酰半胱氨酸。

用法:首剂140mg/kg口服,随后给予维持剂量,按70mg/kg每4小时服1次,共72小时。也可将首剂150mg/kg置于5%葡萄糖液200ml中静脉注射,注射时间不短于15分钟;随后用50mg/kg溶于葡萄糖液500ml中静脉滴注4小时以上。其后16小时内用100mg/kg溶在葡萄糖液1000ml中持续静脉滴注。如此在20小时内总量达300mg/kg。

相关视频 更多
相关医院 更多
相关医生 更多
相关问答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