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批药抽检再爆不合格!
3月27日,江西省药监局发布了2023年第 一期药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公告内容中显示:根据《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西省药品抽检计划,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和检验机构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实施了监督抽检。经核查确认,本次抽检发现14批次产品不符合规定,分别为蜜款冬花、碳酸氢钠片、双氯芬酸钠肠溶片、金樱子、槐花、乳酸菌素片、婴儿健脾散、僵蚕、乌鸡白凤丸;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粒度、性状、重量差异等。
不合格产品标示的生产企业有:安徽盛海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化州市华逸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厂、河南鼎昌药业有限公司、长春长红制药有限公司、河北祁新中药颗粒饮片有限公司、安徽省万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黑龙江百泰药业有限公司、商丘市金马药业有限公司、广东联丰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湖北金龙药业有限公司,此次并未发现有假冒的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湖北金龙药业有限公司有3批次乌鸡白凤丸被查不合格,从生产批号来看,生产时间主要集中在2020年和2021年,不符合规定项为“拟人参皂苷F11、装量差异”,除此之外,药智网公开数据显示,该企业在2019年和2020年也有4批次复方丹参片被查处不合格的情况。医药慧注意到,公司法人名下另一家湖北金龙福药业有限公司的多批药品也曾被查不合格,2014年至2018年间,企业生产的锁阳补肾胶囊、维C银翘片、诺氟沙星胶囊、乌鸡白凤丸都被药监局查出过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不过据天眼查信息显示,该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在2015年就到期了,目前是停业状态,从主要人员、企业名称和核心产品来看,两家企业的关系其实换个壳重新经营。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部门对检验不符合规定的药品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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