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疏松体,溶解后为澄明液体,不含有肉眼可见的不溶物。
【适应症】
1、肝纤维化,世界上第一个批准肝纤维化适应症的西药
2、乙型病毒性肝炎(清除乙型肝炎病毒CCCDNA),彻底治愈乙肝
3、丙肝、亚急性重症肝炎
4、免疫性肝炎(可以探讨的问题)
5、黄疸病人(α干扰素不能用,γ干扰素能用)
6、早期肝硬化(α干扰素不能用,γ干扰素能用)
7、胸腹水
【用法用量】
A. 肌肉注射,IFN-γ100~200万IU/天,连续10天,停药10天,为一疗程。反复多次。
B. 介入疗法,IFN-γ100万IU/天,连续10天,停药10天,为一疗程。最好与IL-2(50万IU)以及TNF(新型100万IU)合用。
C. 术中切除肿瘤组织后向腹腔内注入IFN-γ 100~200万IU。
D. 对无法切除的肿瘤,术中向瘤体及瘤体周围多点注入IFN-γ 200~300万IU,或经肝动脉导入。最好与IL-2 和TNF 合用。
E. 出现癌性腹水者,向腹腔内注入IFN-γ100~200万 IU,2~3次/周。同期进行肌肉注射。注意:腹腔内注射当日,不能肌注
【不良反应】
最常见的副反应是发热,常在开始用药阶段发生,在注射后3-4小时后出现,多说为低热(38摄氏度以下),仅少数在38摄氏度以上,持续数小时自行消退。一般用药2-4天后即不再有发热反应。
其他副反应有疲劳、不适、头痛、肌痛、关节痛、食欲不振、恶心等常见的化验异常是颗粒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一般为一过性和可逆性的,能自行恢复。
如发现患者不能忍受的严重副反应时应减少剂量或停药。
【注意事项】
1.使用前应仔细检查西林瓶,如有裂缝、破损不能使用。在加入注射用水后稍加振荡,制品应融解良好,如有不能融解的块状或絮状物时不能使用。
2.儿童应在儿科医师指导下用药。
【禁忌】
1、已知对干扰素制品过敏者;
2、有心绞痛、心肌梗塞史以及其他严重心血管病史者;
3、有其他严重疾病而不能耐受本药可能出现的副反应者;
4、癫痫和其他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紊乱者。
【药理毒理】
干扰素γ具有较强的免疫调节功能,能增强抗原递呈细胞功能,加快免疫复合物的清除和提高吞噬异物功能,对淋巴细胞具有双向调节功能,提高抗体依赖的细胞毒反应,增强某些免疫活性细胞HLA—II类抗原表达。对肝星状细胞(HSc)的活化、增生和分泌细胞外基质具有很强的抑制作用,并能抑制胶原合成,促进胶原降解。本品对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的滑膜纤维母细胞有抑制作用。
【孕妇及哺乳用药】
本品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中使用经验不多,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中应十分谨慎,应在医师严密观察下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