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经妇女中毒性休克综合征?

2008-04-15 00:00:00 来源:
  SHANDS认为TSS的诊断标准为
  (1)发热大于38度
  (2)皮疹(弥漫性斑状红皮疹);
  (3)脱屑:多在发病后1―2周,尤见于掌;
  (4)低血压:成人收缩压<90mmhg,16岁以下低于正常15%~20%;
  (5)损害下列3种以上的系统或器官:胃肠道:发病时有呕吐和腹泻;严重肌痛,肌酸磷酸激酶高于正常值上限的2倍以上;阴道、口咽或结膜充血;肾功能显示血尿素氮或肌酐超过正常值上限的2倍以上,或在无尿路感染情况下尿中白细胞>5个/高倍视野;肝脏:总胆红素及转氨酶超过正常上限的2倍以上;血小板<10万;在无发热和低血压时有意识改变及定向障碍,但无局部神经征。
  (6)下列结果应阴性:血、咽或脑脊液培养;落矾山斑疹热、钩端螺旋体病或麻疹的血清学试验。
  按照Tdd等的描述,作者把中毒性休克综合征规定为:
  (1)伴有呕吐或水样腹泻或两者均有的突然发作的热性病;
  (2)在48 h内收缩压降到80或更低;
  (3)皮肤和粘膜有弥漫性非丘疹性苍白的红斑,两周后继之脱皮,手掌和足底更甚;
  (4)临床和实验室检查排除了常见的发热性出疹疾病。各种原因可产生皮肤和粘膜炎症而引起感染或导致表皮、皮肤和皮下结构组织的免疫性或中毒性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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