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紫外线照射强度引起皮肤烧灼伤3 例?

2008-04-16 00:00:00 来源:
  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规范》有关规定,每6 个月对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监测1 次,以确保紫外线灯管的消毒效果。
  2006 年5 月医院感染科3 名工作人员集中对全院紫外线灯管进行监测,2 d 内连续监测139 只紫外线灯管;监测仪器为ZY2010 型辐射照度计,其监测波长25317 nm ,相应时间1 min ,距离1 m ,环境温度(20 ±10) ℃,湿度< 85 %;监测人员均佩戴防护眼镜,其中1 名面、颈项、手部皮肤暴露在外,另外2 名均戴一次性口罩、帽子;监测第2 天3 名均出现面部皮肤有轻微疼痛、发红;监测结束后第1 天3 名开始出现面部、颈项、手部皮肤发红、发热、肿胀、疼痛,同时伴有烧灼感;第2 天以后症状全部加重,并出现红疹、皮肤瘙痒、干燥;眼部无明显不适,全身症状轻微。皮肤表面每天用温热水清洁面部、颈项、手部皮肤,表皮脱落防护霜涂擦;以上症状持续4~5 d 皮肤开始出现表皮脱落,1 周后症状体征减轻,病情逐一好转,临床诊断为紫外线致皮肤烧灼伤。
  在集中监测紫外线灯管强度时,需要紫外线达到一定的时间和强度,监测数量多、接触时间长,非常容易受到紫外线的损伤,暴露皮肤近距离接触紫外线,暴露时间和照射强度均超过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规定标准,导致皮肤烧灼伤。今后监测时必须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既要保护好眼睛,又要保护好皮肤。
33
34